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贾吉振)3个年轻帅小伙在正上学的年纪选择辍学,过早地踏入社会,而后因江湖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5月17日下午,桐柏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安棚碱矿完全学校对这起持械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24岁的周某已在监狱中度过3年。记者采访他时,他后悔得不停摇头。周某说,第一次坐牢时,他只有18岁。当时,看到一位他认识的姑娘在路上行走,在朋友的撺掇下,周某鼓足勇气上前“逗逗”这位姑娘。“逗逗”的结果是他将姑娘的包抢走,里面有100多元和一些银子。“后来越抢越多,就被抓了,被判了一年半。第二次是出于义气,给朋友帮忙,也是抢劫,又被判了一年半”。
这次,周某仍是为了“帮”朋友。2016年10月31日,陈某(已判决)与陈某甲(已判决)因通过QQ聊天怄气,双方“约架”,周某“仗义”赴约,再次被警方抓获。
记者了解到,周某是农村孩子,五年级毕业后就不想再上学。父母不同意,他便跑到县城打工,一开始在饭店刷碗,觉得太累,又陆续换了厨师、工人等工作。
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次,被告周某犯聚众斗殴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周某说,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了,“我后悔那么早就退学。出狱后,我一定会好好找份工作,挣钱赡养父母,给妹妹树立个好榜样”。
刘某今年21岁,他和周某一样,也是为了“帮”朋友陈某而被抓的。刘某称,他初中毕业后,上学上不下去了,虽然父母反对,但他强烈要求不再继续上学。他先是学广告设计,后又学修车,后来找了一份修车的工作,待遇虽不错,但觉得自己不适合。“我想找一份喜欢的工作,然后自己创业。”刘某说。“以后再有类似的朋友喊你帮忙,你怎么办?”面对记者的提问,刘某说:“以后我再也不会有这种朋友了,我会和他们断绝一切来往。”
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他被法院依法判决犯聚众斗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2岁的刘某甲应陈某甲之邀而参与到这场“约架”中。记者了解到,刘某甲辍学后考了铲车的驾驶证,每月有7000元工资。“只怨我自己,以后朋友喊我,我再也不去了,我还要阻止他们。”刘某甲后悔地说。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桐柏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长王致岸提醒学生们,应对校园暴力,切忌激怒对方,应对其好言相劝,让其明白校园暴力带来的不良后果;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走人少僻静之处;对于遇到校园暴力的学生们,不提倡与违法犯罪分子搏斗,要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向周围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庭审结束后,该校校长段磊表示,现在正是青少年培养“三观”的最佳时期,但学生们会受到社会不良青年的影响,行为过激或出手过重,出现害人害已的悲剧。这次巡回法庭在校园内审判,对学生们起到了教育作用,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法、守法、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