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法官广东追债 追回20余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05-24 08:52:10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了申请人朱某送来的一面锦旗。

    2014年,淅川某公司在朱某处购买货物共计89万余元,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货款。朱某多次索要货款未果,无奈之下将该公司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

    经过开庭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该公司偿还部分货款后不再继续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司法查控了解到该公司每月均有100多万元的银行流水,但却不肯支付朱某的货款,遂依法将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该公司向执行干警表明在广州某钢材公司有债权。执行干警当即远赴广东与该钢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带回30余万元案款。经过执行干警明理释法,该公司将剩余的20余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文章出处:5月24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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