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徐存军)面对宛城法院的执行干警,樊某一直不肯认错,可是当被送进拘留所后,他服了软,5月21日,其家人赶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樊某本人也被解除了拘留措施。
樊某的妻子于2015年8月向他人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偿还2万本金后,剩余部分拒不偿还,法院依法判决樊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此笔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樊某夫妻拒不还款,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但樊某夫妻均以无钱为由不予履行,也不露面。5月19日清晨,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将樊某强制拘传回法院,并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进了拘留所后,樊某服软,表示愿意联系家人履行。5月21日下午,樊某的家人送来5万余元现金,又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