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通过网页加入一个买卖枪支的微信群,先后从两个卖家手中购买枪支用于打鸟。5月23日下午,内乡县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赵店乡岗堤曲剧团院内公开审理这起买枪案。附近百余名村民赶到庭审现场,坐在树荫下旁听。 陈某老家附近的山上有很多小鸟、野鸡,喜欢玩枪的他很早就有了买枪打鸟的想法。一次与人闲谈时,他听说在网上可以买到打鸟的枪,便通过网络搜索获取卖家的微信号,并加卖家微信号为好友,先后以3500元、2700元的价钱购买两支气枪。随后,卖家用快递将两支枪的全部部件发货给陈某,成功组装成两支完整的气枪。同时,他还通过网络购买铅丝,自行制作铅弹。 去年12月,内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陈某有购枪的嫌疑。民警对他的住所及车辆进行搜查,现场扣押气枪两支、铅弹140发。经对两支疑似长枪送检,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2月16日,陈某被刑事拘留,后被内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庭审现场陈某说,由于自己不懂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法庭认为陈某能当庭认罪,购枪组装目的仅用于打鸟,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小。故综合考虑,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