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执行掠影——两天一夜的盯守

发布时间:2018-05-29 09:01:16


    本报记者 王鸿洋 通 讯 员 周 勤 石明团

    得知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王某要被西峡警方取保候审,宛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立即赶赴西峡, 向警方出具相关执行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西峡县法院。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和协商,双方最 终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人曾某借款 17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法院从王某的银行账户冻结扣划21万余元。

    一个月之前,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因王某骨折,一直在医院治疗。近日,执行干警得知公安机关要对王某变更措施,要取保候审,立即赶到王某所在的医院,和公安机关交接后,将王某拘传至西峡县法院,组织申请人在一起协商还款事宜。王某表示愿意还款,其在方城县有一笔70万元的债权,愿意抵债。

    因王某骨折还在医院治疗,当天晚上,执行干警轮班在医院值守。第二天一大早,执行干警带着当事人双方驱车赶至方城,确定了王某说的70万元债权后,又赶回宛城区法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曾某撤回申请。

文章出处:5月29日《南阳日报》第A7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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