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怕上黑名单 速交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4:37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李智 王崇)“执行通知收到了,我马上就回去,最迟在三天内把款结清,千万别把我上黑名单啊,要不,贷款、出行、做生意,都不好办了。”被执行人金某给镇平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打去电话央求道。

    金某与姜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经镇平县法院作出判决,由金某返还姜某10.5万余元,并负担诉讼费1030元。执行法官承办此案后,向金某发出执行通知与报告财产令,并告知了如不履行将可能承担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风险。金某经过咨询,得知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后果后,主动与法官联系,提出主动履行。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金某提出周末才能赶到家中,询问周末能否办理。法官回答:“我们执行局全体人员,从来没有休过周末,什么时间来,什么时间就能办理。”近日,从外地赶回的金某赶到法院,如数交纳了执行款10.6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6月19日《南阳日报》 第A7版:干警风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