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6月18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达百万元的案件。
西峡某公司因经营需要资金,薛某借给该公司100万元,并由王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到期后,薛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将王某和该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薛某的诉求。
立案后,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查控得知,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王某名下仅有4万余元存款。干警走访了解到,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面临数十起诉讼,但王某之前曾在某公司任股东,且名下有房有车。执行干警找到王某,王某推诿责任。干警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后,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在办理拘留手续途中,王某告诉干警自己在某公司有股权,想要用这些股权履行案件。干警和薛某协商后,将股权转让给薛某。至此,这起标的额达百万元的案件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