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带领审监庭部分干警来到南阳监狱,依法对郭某某等三十二名服刑罪犯减刑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庭上,刑罚执行机关宣读了减刑建议书,并向法庭提交了提请减刑罪犯立功受奖、认罪悔罪的证据;罪犯的承包干警、同监舍服刑人员对罪犯参加劳动、认罪悔罪、学习生活和身体条件等服刑情况出庭作证;法律监督机关对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罪犯、执行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意见后,重点就罪犯服刑情况、附加刑执行情况、原判刑罚情节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对提交法庭的证据进行了一一核实。庭审中,合议庭对拟减刑罪犯进行了法庭教育,教育其正确对待减刑,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郭某某等三十二名罪犯在最后陈述中均表达了自己认罪悔罪的态度,希望能够获得减刑机会,积极参与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铁松健当庭宣判,对郭某某等三十二名罪犯裁定减刑二到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近年来,南阳中院对减刑、假释案件采取了在监狱公开开庭审判,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当庭宣判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