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坚决打击毒品犯罪事关社会平安稳定,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桐柏县法院依法判决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5000元。
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曾某曾因吸毒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2017年9月焦桐高速豫鄂检查站高速交警在对来往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赵某(已判刑)非法持有毒品172克,经对赵某讯问,其供述随身携带的毒品是从曾某处购买,准备带到郑州交给杨某(已判刑)。后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73.4%、62.7%、69.7%、60.9%。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以来,桐柏县法院审理的第20起涉毒案件,20起案件中共涉案26人,涉案毒品达4000余克。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全力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禁毒工作是一项涉及子孙后代,造福人民的福祉工程。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解决当前突出毒品问题,推动禁毒工作开创新局面,在年初召开的“2018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桐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志提出,要以更实举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刑事审判方面要特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对毒品犯罪坚持“零容忍”,并在每年的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开展相关“扫黑除恶”和禁毒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