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儿子离家不养父 干警要回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8-06-25 08:54:13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这两年我都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你们费了这么大劲儿帮我拿到赡养费,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常老汉来到西峡县法院,颤巍巍地接过16000元钱含着泪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常老汉年过七旬,没有固定职业,老伴儿病逝以后,平日靠向亲戚邻居借钱度日。2015年,他因身体疾病住院治疗,花费11000余元。常某不但对父亲漠不关心,还离家外出杳无音讯。无奈,常老汉将常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常某支付常老汉赡养费及医疗费共计16000元。执行阶段,干警多次走访,得到了常某的电话号码。联系上常某后,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不仅会被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迫于压力,常某将钱送至法院,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告结。

文章出处:6月25日《南阳晚报》第W7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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