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会议,向首次评选出的45名法官授予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荣誉证书。在这45名审判业务专家中,有一名年轻法官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我省中级法院中唯一一名入选法官,现任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的何志。为此,南阳中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何志同志学习,向上级法院为何志报请个人二等功,并补助何志图书资料费3000元。
办案千件无一错
1991年9月,年仅23岁的何志被选调到原南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一位普通教师变成了一名法官,开始了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职业生涯。
到法院不久,何志承办了王某诉某银行侵权赔偿纠纷上诉案。该案一审判决银行赔偿王某损失57.7万元,银行不服提起上诉,双方争议很大。何志非常重视,二审开庭前详细阅读了一审卷宗14本,精心拟定了庭审提纲。经过8个小时的庭审,查明一审原告王某为某厂的法定代表人,而该厂为集体性质的法人企业,并非王某的私人企业,王某对银行没有诉权,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于是,何志提请合议庭研究,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裁定驳回了王某的起诉。该民事裁定书长达20页,近万字。这是他从事审判工作中书写最长的法律文书。
据了解,何志每年办案数量均居庭里前列,并主动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所审结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
多产著书千万字
1994年,何志撰写了《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初探》,被《河南审判》刊用发表,引起广泛反响。此后他撰写的《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及责任承担》被《中国律师》杂志刊用,并被评为“中国法学1982~1997学术成果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随着一篇篇论文变成铅字和一份份获奖证书,何志心中产生了更大的目标——出版专著。于是,他靠“挤”和“钻”的钉子精神,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均泡在书屋里爬“格子”,熬到深夜两点是常事。工夫不负有心人。自1996年《经济审判专题研究》出版后,《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等法学专著相继出版。十多年来,他除了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140余篇论文和调研文章外,还著书21部,1100余万字。
普法讲课民受益
在著书立说的同时,何志为提高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而当好普法使者。近年来,他在河南法官学院、河南金融系统、南阳理工学院等讲授法律知识与实务40余次,听课人数超过6万余人次,被人们称为老师、专家。
何志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引起了立法部门的注意。近年来,何志经常受邀参加立法、司法解释活动,为立法、制定司法解释献计献策。他多次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组织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及司法研讨会,从司法角度为立法提供参考意见,并在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尚未出台之前,就撰写了《物权法判解研究与适用》、《侵权责任判解研究与适用》,为立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