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代 凤)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桐柏县法院依法判处涉嫌贩卖毒品的曾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000元。这是自2017年以来,桐柏县法院审理的第20起涉毒案件,共涉案26人,涉案毒品4000余克。
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曾某曾因吸毒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2017年9月,焦桐高速豫鄂检查站高速交警在对来往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赵某(已判刑)非法持有毒品172克。经对赵某讯问,其供述随身携带的毒品是从曾某处购买,准备带到郑州交给杨某(已判刑)。后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
近年来,该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对毒品犯罪坚持“零容忍”,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