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工作中,新野县法院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采取多种措施着力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了方便农村群众诉讼,新野县法院实施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该院适时开展“法庭进乡村”活动,对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或者有教育意义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为了架起一座法院和群众联系的桥梁,该院设计了一种“便民联系卡”,上面印有当事人诉讼须知及法庭工作人员电话等内容,及时发放到乡村干部及群众手中。2008年元至11月份,该院共巡回审理256次,发放便民联系卡12000多张。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针对农村当事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弱的状况,该院在立案环节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同时,对于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案件,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在审执环节,对涉及农村弱势群众利益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判、快执,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为弱势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2万余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在每一个环节上,在采取每一项措施的时候,都把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做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并努力解决好一些法官身上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只顾办案不问效果”等问题,努力做到从农村的社情、民意出发,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把握时机,更加注重辩法析理,更加注重说服教育,努力做到胜负皆明,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自身优势,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利用宣传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组织法律咨询等方式送法下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今年以来,该院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组织法律咨询200多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深受农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