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常亮 吴源源)“张法官,我知错了,千万不要判我刑啊!”在唐河县人民法院内,周某找到案件承办人张海军,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2016年5月8日,受雇于周某的刘某在进行焊接作业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头部受伤。该案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周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08525.48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判决。今年3月9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判决生效义务,但周某却玩起了失踪。随后,承办法官将周某涉嫌拒执罪的相关证据资料整理后,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周某闻讯自己要被判刑了,立即主动赶到法院,要求履行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