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均衡办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均衡办案

南阳市中级法院民三庭通过均衡分案、均衡结案、均衡认识,使执法办案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发布时间:2018-07-05 09:01:33


    □记者王海锋通讯员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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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69、9597、10576”和“1621、1983、2228”,这两组数字分别代表南阳市中级法院和该院民三庭2015、2016、2017年三年的新收案件数,从两组数字可以看出,无论是南阳市中级法院还是该院民三庭,近三年来每年的新收案数均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和全国法院面临的形势一样,南阳中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每年增长的大部分案件为民事案件,因此“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成为足以影响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首要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以来,南阳中级法院民三庭巧妙运用均衡思路,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这一硬矛盾,实现了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收案数、发回重审数下降的良好态势,执法办案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均衡分案比学赶超一条起跑线

    “在法官数量不变,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光靠法官自觉加班加点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采访中,该院民三庭庭长卢国伟说,仅2017年,民三庭就有3名干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累倒住院,住院期间攒下的活儿回来还得干,大家都在调侃“病不起”。

    卢国伟坦言,出现年轻法官累倒的主要原因是“鞭打快牛”的传统做法在作怪,以往分案时会给年轻法官分得多,习惯上认为“年轻就得多干点”。这一传统做法起码造成了两大弊端,一是老法官的经验优势没有发挥出来,二是没有考虑到年轻法官也有承受压力的极限。

    “以前庭里是按照1.2的系数给我分的案,虽然比平均案件数只多了20%,但换算成数量就有五六十件,系统上经常挂着四五十个未结案件,看着都让人喘不过来气。”民三庭员额法官陈德林深有感触地说,加班加点是小事儿,关键是案件多得让人觉得永远都办不完,看不到希望。

    从去年下半年起,该院民三庭对所有法官的办案系数均调整为了1,也就是对每个员额法官平均分案,平等考核。但法官的能力和精力有分别,个人身体及家庭情况也不同,平均分案又有可能会在法官之间造成更大的“不公平”。为解决这一问题,民三庭从书记员、法官助理的配备及案件的繁简分流入手,对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尽可能多分配疑难复杂的案件,对家庭及身体情况特殊的法官尽可能配备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死分案加上活思路”不仅有效调动了年轻法官的积极性,而且通过老法官的传帮带让一大批“后备法官”脱颖而出。

    截至今年6月底,该院民三庭共新收案件1076件,挂在审判管理系统上每个员额法官的收案数都是102件上下,均衡的分案机制就好似给大家划定了一条公平的起跑线,让全庭员额法官在快办案、办好案的同一竞技平台上比学赶超。

    均衡结案奖优罚劣一张晴雨表

    “上个月我庭新收案件82件,结案89件,结案数较多的有孙小刚21件,陈德林、李君彦19件,较少的有……”6月4日下午,在该院民三庭的庭务会上,卢国伟对该庭5月份的审判质效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像这样的通报每周一下午政治学习时间都会进行,临近月底,卢国伟还会提醒当月结案少的员额法官,督促其办案进度。该院民三庭内勤王娟说,按照庭里的规定,内勤要分周、月、季度、半年、全年对庭里的整体审判指标及每个法官的办案情况进行统计,然后交由庭长在庭务会上进行通报。

    “每月最后几天我都要额外‘关注’一下其他同事的办案情况,相互做个比较,做到心中有数,不然,会上说明情况时也确实挺难堪。”民三庭员额法官张朝阳笑着介绍自己最少“挨批评”的经验,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把能结的案件尽快结了,只要坚持快办案,工作就不会拖后腿。

    张朝阳所说的“难堪”是该庭除了会上通报法官个人的审判质效动态情况外,收结案件差值大的法官还要当场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这种内部自我“找茬儿”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实现均衡结案,不让案件长时间在法官手中挤压,消除当事人对审判效率的质疑,减少廉政风险点。该庭还规定,一切评优评先名额和上级安排的培训学习计划都依据法官阶段审判质效动态确定,庭长不行使“平衡权”。

    截至6月底,该院民三庭共办结民事案件951件,结案率为83.27%,比该院平均结案率高14.01%,位居该院主要业务庭前列;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二审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1.1天,不足法定审限三分之二。孙娟、张朝阳等法官由于均衡结案率较高,先后被推荐后受到上级奖励,从均衡结案中尝到了“甜头”。

    均衡认识执法办案一把标准尺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大多为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卢国伟说,省法院对中级法院一审案件标的调整后,“案多人少”中的“案多”主要体现在二审案件多,在员额法官数量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只有减少二审案件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去年以来,该院民三庭为了从根本上减少上诉案件数量,坚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尽可能对有争议的法律适用和认识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另一手抓从严掌握案件发回重审标准,避免案件在一、二审法院之间“空转”,减少重复上诉数。

    在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方面,该庭通过每周召开的法官联席会议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及争议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尽可能在小范围内先形成共识,对形成共识的问题及时向基层法院反馈,作为类案裁判时的参考;由庭长、副庭长牵头成立不同法律领域的业务研讨小组,组建由两级法院专业法官参与的微信工作群,随时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形成裁判共识;定期不定期选派资深法官到辖区基层法院,对发还改判案件情况进行点评,尽最大努力提升基层法院办案质量,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常规民事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从根子上减少上诉率。

    为了有效减少发回重审案件数,该院民三庭除了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外,还专门制定了“发还案件标准”,对所有需要发还的案件还要在法官联席会上研讨,承办法官要向大家阐明发还理由。

    去年以来,该院民三庭共对辖区基层法院开展审判业务指导3轮12院次,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20余个争议问题经研究统一了裁判尺度。今年截至6月底,该院辖区基层法院上诉案件数为1043件,在全院收案数继续上升的情况下,民三庭收案数实现了小幅回落;发回重审案件71件,同期下降43.7%。

文章出处:7月5日《河南法制报》第09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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