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无证驾驶致他人伤亡 干警追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8-07-10 08:55:59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多亏你们全力执行,我们才能拿到这些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了!”7月5日,申请人洪某激动地对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说。

    2014年12月,马某让没有驾驶证的刘某开车将洪某等人送往目的地。刘某驾驶不当与路旁树木发生碰撞导致车祸。洪某等人受到损伤,陈某经治疗无效离世。洪某等人将马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赔偿洪某等人共计25万余元。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查询马某名下财产,同时将马某名下车辆进行扣押,并拍卖6万余元作为赔偿款赔偿给受害者家属。随后,执行干警对马某进行明理释法、批评教育,马某拿出10万余元现金交于执行干警,剩余案款,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文章出处:7月10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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