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老赖”买车票被抓感叹“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8-07-11 09:08:09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马骏屈熙尧)“我不履行法院判决,怎么会被公安民警抓了?”7月6日,见到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郭某激动地说。

    家住内乡县的被执行人郭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内乡县法院列入网上在逃人员名单。郭某在浙江省余姚市用身份证购买车票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郭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被内乡县法院判赔刘某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拒绝履行,刘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郭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并采取外出务工的方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

    7月6日,执行法官接到余姚市公安民警的电话,得知郭某在车站购买车票时被当场擒获的消息后,迅速驱车前往余姚市,将郭某带回。

    在返程途中,执行法官再次向郭某讲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会带来的后果,郭某听后点头说道:“我知道错了,到家后我就联系家人主动还款,不然我真的是寸步难行啊!”

文章出处:7月11日《河南法制报》第10版:平安南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