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 通讯员贾吉振)近日,桐柏县法院法官驱车到湖北省随州市淮河镇,将48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徐某家中,徐某家人接到钱后连连道谢。
2015年10月19日,徐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部分原因是路面管理方造成的,徐某家人将县公路管理局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桐柏县公路管理局赔偿徐某各项损失4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公路管理局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徐某家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高度重视,一边是作为党政机关的公路管理局,一边是瘫痪在床的外省异地申请人。作为党政机关的公路管理局如果不能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不仅损害胜诉人徐某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破坏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6月15日,桐柏县法院依法向桐柏县公路管理局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与此同时,该院执行局与公路管理局进行沟通,介绍当前全国上下“解决执行难”的现状,最终公路管理局同意履行判决义务,并将赔偿款转到了法院账户。
考虑到徐某瘫痪在床,急需用钱且需要家人照顾,法官和执行干警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其家中,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