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公职人员当老赖 法院强执不轻饶

发布时间:2018-07-25 08:58:33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高 厦)一公职人员借他人5.8万元不还,却花了几十万元搞装修,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其下了“最后通牒”,其妻子当天下午就拿来3万元,并表示马上归还剩下的钱。

    乡镇干部胡某与邓某是远房亲戚,5年前胡某向邓某借款5.8万元,到期拖欠不还,邓某诉至法院。邓某的父亲替儿子要账时,胡某的妻子却告诉他家里装修花了几十万,没钱还给他。邓某知道后,非常气愤,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7月16日清晨,执行干警将胡某从住处强制拘传回法院。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胡某夫妻,有钱花几十万装修房子,却不偿还欠款,当天再不履行就拘留。执行干警的最后通牒震慑到了胡某夫妻,胡某的妻子表示这就回家找钱。当天下午下班前,胡某的妻子把3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并表示马上履行剩下的欠款。

    又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亮 邵 明)身担公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多次警告传唤却被当作耳旁风。7月23日一大早,嚣张老赖梁某被执行干警“请”到唐河县法院执行局,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埋单”。

    2011年5月,原告与被告某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约定安门费共计671880元。随后,原告如约安装了铁门,而新村村民村委会在支付570560后,余下101320元迟迟未付。法院审理后判决,新村村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01320元。判决生效后,新村村民委员会并未依法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警告、传唤新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梁某,但梁某表面佯装答应,却毫无还款意向。在屡次劝说无效后,7月23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奔赴至梁某家中,梁某正在家里吃早饭。碍于“公职”面子,梁某只得乖乖被带回法院。在执行干警的再次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下,梁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制订了还款计划。

文章出处:7月25日《南阳晚报》第W5版:法苑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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