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经济困难难以执行

《南都晨报》干警温情调解 案件顺利执结

发布时间:2018-07-25 08:59:59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日前,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顶着烈日赶到被执行人杨某家中。杨某将凑齐的6万余元交到执行干警手中,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6月,杨某驾驶摩托车与李某相撞,李某不幸去世。杨某被李某的家人诉至法院,经审理,杨某需赔偿李某家人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李某的家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限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方式均无法得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杨某,杨某均以没钱为由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遂上门了解杨某的家庭情况。

    经走访,杨某年过九旬的老母亲患重病,需巨额药费。杨某家里虽然在做香菇生意,但由于技术原因,一直没有收成。杨某的儿子在外地打工,但也需要家里接济,一家老小的生计只能靠杨某四处奔波来维持。听完村民的阐述,执行干警心头沉重。到达杨某家中后,杨某态度也很诚恳,表明一定会还赔偿款,只是目前确实没有钱。

    此后,执行干警找到李某的家人向其说明了杨某的家庭情况,李某家人对杨某的情况表示理解,愿意放弃5万元赔偿款。杨某得知消息后,向朋友及亲戚借款6万余元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文章出处:7月25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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