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任耀辉范海涛)7月16日,在了解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后,南召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一个电话让被执行人迅速履约。
据悉,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冯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冯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蔡某借款共计30万元整,约定利息1.5分。2017年,冯某还款3万元后再未还款。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到2018年3月还款日期到期后冯某拒绝还款,于是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冯某是一房地产开发商,儿子即将出国留学,且冯某名下有三辆车,具有还款能力。执行法官拨通了冯某的电话后耐心地释法说理,告知其须尽快履行义务,一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必定会影响到他楼房的销售与儿子的留学。听到执行法官如此为自己考虑,冯某既感激又愧疚。7月16日,冯某来到法院与蔡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给付蔡某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