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口打医生 这三人有点“狂”

淅川法院中心广场公审寻衅滋事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8-07-30 15:49:17



庭审现场


县人大代表、县卫计委主任参加旁听


当庭宣判

    南阳某医疗器械公司业务员宋某因业务与淅川县某医院医生刘某产生矛盾,竟先后纠集他人对刘某进行警告和殴打。7月26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在县城中心文化广场,巡回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件,四名县人大代表、县卫计委主任及数百名辖区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带被告人到庭。”随着法槌敲响,三名年轻的被告人宋某、吕某、武某被带入法庭。

    在法庭的详细询问下,案件的前因后果浮出水面。因被害人刘某指出宋某推销的医疗器械磨损严重,质量不好,不予使用,导致宋某的业绩受到影响,被公司罚款。宋某因此怀恨在心,于今年1月31日指示被告人吕某纠集人员对刘某进行警告,事后给予吕某1000元好处费;2月12日宋某又伙同被告人吕某、武某、周某(另案处理)几人购买甩棍,从南阳市坐车至淅川县,于次日上午在淅川县某医院门口由武某和周某二人手持甩棍对刘某进行殴打,事后宋某给吕某2000元好处费,并由吕某分发给另外二人。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庭上,宋某称,其是因为被公司罚款,加上家中事情多,导致心情不好,这才一时冲动,纠集人员对刘某进行警告和殴打;吕某和武某则称,他们和被害人刘某并无矛盾,之前也不认识刘某,参与殴打刘某是因“朋友义气”和“爱面子”,法律意识淡薄所致。

    “被告人宋某,你并不是一时冲动,你在矛盾发生后,先后纠集人员对被害人刘某进行警告和殴打,明显蓄谋已久、处心积虑,主观恶性大,行为恶劣!被告人吕某和武某,你们为了所谓的‘朋友义气’,参与殴打他人,无视法律和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审判长黄俊慧一针见血地指出三名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恶劣性,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三名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未造成严重后果、应酌情从轻处罚等辩护理由,黄俊慧表示,医生是救死扶伤的人员,医疗器械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患者们的生命和健康,三名被告人因为私人恩怨在公共场合殴打医生,不仅触犯了法律,也损害了不特定的患者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庭选择在公开场合巡回审理该案,一是为了严惩犯罪,二是以案普法,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三名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一系列量刑情节,法庭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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