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干警突然赶到 饭桌拘传“老赖”

发布时间:2018-07-31 10:57:21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张 涛 李 智)7月29日,镇平县法院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在某饭店里,将正在用餐的被执行人刘某拘传到法院。经过训诫教育,刘某被依法拘留15日。  当日12时许,正在办公室整理卷宗的执行干警赵东接到申请人宋某的电话,称刘某正在某饭店用餐。20分钟后,执行干警赶到饭店。正在享受美味佳肴的刘某看到执行干警,震惊、谔然、惶恐又十分不解,不由自主地说:“星期天你们还上班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们随时随地执行。”干警回答。刘某现年33岁,方城县人,因向宋某借款20万元未偿还,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他同意偿还借款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逾期后,因其未履行而被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出处:7月31日《南阳晚报》第W7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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