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么热的天你们还亲自把钱送到我的家里,谢谢……7月30日中午,当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6000元赡养费交到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88岁的老人王老太太的手里的时候,老太太激动的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的感谢。
王老太今年88岁,与其丈夫共育有四子一女,十多年前王老太丈夫去世后,王老太便一直自己生活。近年来因为年老体弱,无法再独立生活,经过村委会协调,王老太的几名子女就如何赡养母亲达成了协议,王老太对这个协议也很满意。谁知道协议签好后,第三子兰某却迟迟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2018年1月,王老太将其第三子兰某起诉到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8年4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兰某自2018年1月起每月支付王老太500元赡养费,于每月20日前付清。判决生效后,兰某仅给了王老太1000元赡养费,之后就又没了音信。无奈之下,王老太又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崔炯立即与兰某取得了联系,并督促兰某尽快履行,兰某推脱说不在家中,拒绝履行。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到兰某住所地寻找兰某,并与周围群众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发现兰某后及时与法院联系。
29号晚上,执行干警得到信息称兰某从外地刚回到家中,7月30日早上6点,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兰某家中,找到了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兰某,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对兰某进行了训诫,兰某在训诫之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打电话让家人将一年的赡养费送到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老人年龄大,行动不便,7月30日中午执行法官冒着酷暑,驱车40余公里来到老太太的家中,将6000元赡养费亲手送到了老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