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也怕“黑名单” “老赖”忙还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8-08-02 10:57:58


    7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案件,将血汗钱送到了农民工手中。

    张某系某工程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施工完毕后,某置业公司没有立马按照合同约定兑现张某工程款,而是由法定代表人李某给张某出具了一份100万元的借条,约定利息二分。后经张某多次催要,该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恶意拖欠。无奈之下,张某诉至南召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2017年11月30日前给付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的某置业公司处于运行状态,请求协助冻结了该公司的一个银行账户,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一处土地、两辆机动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执行法官为避免案件陷入僵局,没有立马将该公司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而是告知李某,一旦被录入失信人黑名单,法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该公司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李某听后,担心影响公司运营,无奈之下,分别于2018年春节前夕与七月份,将执行款100万元及利息分两次打到了法院的指定账户上。申请人领到了工程款,农民工的工资得以发放,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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