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巡回审判进乡村处理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8-08-03 08:53:50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杨亚冰范小婵/文图)8月2日,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的法官走进西坪镇瓦房店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如图)。

    据了解,原告郑某侠年过七旬,被告柯某忠是她的大儿子。1996年的分家协议中约定,原告郑某侠由长子柯某忠赡养。2016年冬,原告因患病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开始到被告家和被告一起生活。在此期间,原告和被告柯某忠夫妻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遂搬出去独住。因每月光吃药要花费800余元,原告无力承担,生活困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无果。郑某侠老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下乡走访,实地了解案情,因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在农村影响较大,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西坪法庭的法官决定在当地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明理释法。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劝诫下,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但由于被告经济困难,双方关于赡养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商议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每个月支付原告赡养费800元,其他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案处理。

文章出处:8月3日《河南法制报》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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