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屈熙尧)7月30日清晨5时许,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早早来到距该县30余公里的马山口镇,将正准备外出上班的被执行人闫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2014年,闫某向齐某借款6万元,同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到期后,闫某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齐某遂诉诸法院。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闫某未按协议约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齐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到闫某家中,但均未找到人,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联”。
7月29日晚上,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称,最近闫某都去附近一家工厂上班。得到线索后,次日一早,执行干警就赶到闫某家中时,闫某十分吃惊。经释法明理,闫某仍不还钱,最终将其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