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开展“一村一干四警”走基层执行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8-10 13:14:49



法院干警正在张贴通告

    为贯穿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8月9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开展“一村一干四警”走基层执行宣传活动,张贴新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执犯罪通告300份,并向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新野县人民法院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带领下冒着酷暑,分别走进该县乡村、街道、厂矿企业、入村串户张贴通告。《通告》指出,凡在新野县法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到执行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在公告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通告》强调,新野县法院、新野县检察院、新野县公安局将联合持续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及时侦查取证,一经查实,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共同打击拒执犯罪行为。《通告》警告,对以转移财产、逃匿外地等方法逃避执行,经县法院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损毁、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以及执行公务证件等,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等六种行为坚决予以重点打击。

    该活动的开展,将有力、有效地震慑逃避、规避被执行人员尽快、尽早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形成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