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新兵)“反正吃不死人,假药的利润又很丰厚,我在利益面前忘了良心……”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该县第一高中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袁某当庭认罪。
袁某本是湖南省某医药生物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社旗县、西峡县的药物销售。他利用担任业务员期间建立的药品营销网络,通过QQ和微信向有关药品经销人员购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多种药品,而后在西峡、社旗等周边县市药店销售,从中赚取差价,且在明知波立维、立普妥、复方甘草片系假冒药品的情况下,仍予以购进、销售。
本案涉及较大假药销售网络,潘某、郜某等17名被告人为了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各自经营的药店或卫生所进购药品时,未通过正规进货途径进购药品,明知袁某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分别购进药品。
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未取得经营许可而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当庭以非法经营罪和销售假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17名药店老板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或拘役,适用缓刑,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判得好,对那些坑人害人的假药贩子,就该重罚重判他们,让他们没法再害人。”案件宣判后,参与旁听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