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对全市法院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出席会议,南阳中院司法警察局局长胡东阳主持会议,南阳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主管院领导和法警局(大队)长、中院法警局全体法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阳中院法警局政委吴明栓首先传达了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法院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此次整治活动重点对司法警务工作中存在的警力不足、装备落后、设施不全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源上防止警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南阳中院警政科科长宋志刚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的紧急通知》。随后,各基层法院分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围绕司法警务工作,针对2018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分别进行了发言。
胡东阳局长在会上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研究人民法院司法安全保障的具体措施,实现强化人民法院司法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决杜绝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通知要求,南阳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中院制定了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为组长,政治部、办公室、行装处、监察处、法警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会上,丁建民局长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司法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的开展是筑牢人民法院司法安全防线,巩固人民法院司法安全成果,确保人民法院司法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他指出,南阳中院在开展好本单位警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检查与督导,做好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不力、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将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