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 亮 管银森)8月2日上午,因涉嫌拒执罪被依法实施网上追逃的某园林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在新疆哈密火车站买票时被报警系统识别并被当地警方扣留。唐河县法院接到电话后,两名干警赶赴新疆哈密将胡某押回。
2010年11月,某园林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280万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该笔款项准时从银行支出,园林公司使用该笔借款并将利息结至2014年5月,但借款本金280万元及下余利息一直未能偿还。2017年8月24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对园林公司账户及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账户有余额,并且经过细心排查还发现该公司在某村承包一处价值数百万元的苗木基地,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2018年7月31日,唐河县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对胡某进行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