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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 亮 管银森)8月16日,长期恶意躲避执行的李某在打牌途中被执行干警连人带车拦下并带回法院,予以先期拘留15日的处罚。
2013年4月10日,某木材加工厂与唐河县郭滩镇某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承包5.7亩荒地用于开办木材加工厂。协议签订后,木材加工厂交各项费用54820元,并开始投入各项设备正常营业。2017年4月份,李某以该承包土地有纠纷为由用土堆和大粪封堵木材加工厂大门,致使无法正常经营。该厂诉至法院,同时申请诉前鉴定,其停业运行损失费及机器设备折旧费共计468200元。唐河县法院判令李某立即停止侵害并排除妨碍,不得阻拦木材加工厂正常经营,同时判令赔偿损失4682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仅不主动排除妨害,而且分文未赔。
8月16日,一直躲避执行的李某开车回到家中办事。几名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李某家中,在村里将准备去打牌的李某堵个正着。执行干警在李某车上搜出现金7000多元以及银行卡数张。李某深知自己的拒执行为性质恶劣,必将被带回法院配合调查,竟然自作聪明悄悄将自己的车钥匙递给围观熟人,并叮嘱熟人将其车开回家中。执行干警发现这一行为后当即制止,将李某连同小轿车一同带回唐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