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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王阳 范海涛)8月15日,一名男子带着7岁的女儿来到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张淘淘说:“法官,把我妻子放了吧,孩子还小在家老是哭闹,我把剩余的欠款拿来了。”
2016年2月10日,史某向周某借款1万元,约定利息2分。后因还款事宜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史某于2018年2月5日前返还周某借款及利息共计14800元,担保人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史某迟迟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张某不停地催促下,史某才现身归还10000元执行款。恰好此时执行法官冀新峰看见了史某,史某又系另一案件“老赖”,涉案标的30000元,冀新峰也曾多次联系史某,史某都拒不履行。于是,当天法院对史某依法强制拘留。次日,史某的丈夫闻讯赶来归还执行款,两起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