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执法看台
本报记者 张 罡
通 讯 员 任耀辉 范海涛
近日,被执行人王乙打电话到南召县法院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当天下午,他通过银行转账将欠款打到指定账户,该起网络平台借贷纠纷不到一个月就顺利执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南召县的王甲与山东省的王乙均为网上金融平台“借贷宝”的实名注册用户,自2016年12月6日起,王乙通过“借贷宝”向王甲借款3笔共计9000元。借款逾期后,经催要王乙仍未还款。王甲向南召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甲借款及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王乙始终无果,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询,王乙名下几个银行账户均无存款。近日,执行法官进行第二次财产查询,查到王乙在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里共有1702元余额,于是将其账户进行冻结。这时,始终联系不上的王乙主动给法官打来电话,要履行义务。
王乙单纯地以为执行法官拿远在千里之外的他没有办法,在网络平台借完钱“玩消失”就可以逍遥法外。事实说明,冻结只是强制执行措施的一种,如果不守诚信、不遵守法律,他将面对的是更严重的法律后果。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