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工人被机器挤伤 法人被拘后赔偿

发布时间:2018-09-07 08:50:2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媛媛)“没想到你们会真拘留我,‘里面’的日子不好过,我还是早点把赔偿款交了,能落个心安。”9月3日,姜某将执行款交到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

    冯某自2007年开始在某木业有限公司务工。2016年3月13日,冯某在加工板材时,因他人操作不当造成冯某右前臂及右腕部被机器挤伤。法院审理后判决某林业有限公司赔偿冯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姜某,向其释法明理。此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姜某一次性支付3万元,尾款分批支付并保证在2018年5月30日前全部付清,但姜某在支付了3万元后便没有继续支付。

    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对姜某司法拘留15日。接到拘留决定书的姜某傻眼了,立即赶到执行局将赔偿款全部还清。⑥5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8年9月7日《南都晨报》C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