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前不久,方城县人民法院组织30多名执行干警,在院执行局领导的带领下,邀请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现场见证,对一处拍卖成交后拒不腾退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被执行人王某某、闫某某于2016年以二人自有的门面房一处作为抵押,在申请执行人方城凤裕村镇银行处贷款120万元,到期未及时清偿,经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拍卖。
2018年7月31日,竞买人王某以超出评估价16.4万元的最高价竞买成功。拍卖成交后,经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虽然慑于强大的执行威力,陆续搬移了房内物品,但一直拒绝交付钥匙,导致房屋交付无法完成。
法院于8月15日上午对该处房屋依法强制腾退。行动开始后,首先由执行干警通过喊话责令被执行人王某某限时到场配合执行,主动打开房屋。被执行人并未到场配合。经过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后,执行干警通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房门打开后,公证人员、人大代表和房屋竞买人在执行干警的带领下,逐个房间勘察并拍照留证。在确认房内物品腾退完毕后,竞买人在交付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对法院的腾房行动表示非常满意。 (顾东升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