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付博)9月1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到该县电力广场,公开审理一起“善心汇”传销组织案,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2016年12月,赵某在“善心汇”平台注册账号,该组织以扶贫为由在互联网构筑平台,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变相缴纳门槛费,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进行传销活动。在“善心汇”平台操作期间,赵某共发展下线6层50人,10次赠与,9处受助,累计非法所得6.8万元。2017年9月21日,赵某到镇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过法庭的讲解,赵某表示,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希望旁听的群众要以他为戒,踏实劳动,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宣传,莫贪不劳而获的事。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悔恨地说:“想着这本身是个好事,谁知道到最后人财两空,害了自己也害了身边的朋友。”
鉴于赵某主动投案自首,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赵某违法获利资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审判长告诉记者:“有些人认为,这就是网上的一门生意,没认识到网络传销对社会的危害性。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以后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不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到时候后悔莫及。”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