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讨价惹来祸 店主打人受惩罚

  发布时间:2010-01-06 15:17:45


因顾客嫌修车费用高,就掂起椅子打人。201014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电动车维修店店主李军(化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1019下午,被害人李某和郝某到被告人李军所开的维修店修理电动车。由于事前没有商量价钱,电动车修好后,被害人李某和郝某觉得修理费用过高,并顺嘴说了几句埋怨的话,李军听后不满,双方发生厮打,被告人李军就掂起椅子砸向郝某,致郝某头部和李某右手轻伤。案发后,李军主动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170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考虑,李军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N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