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 特约记者丁清凌)仅有小学文化的储某假冒某电视台记者,先后骗取钱财4万余元。近日,卧龙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储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10月份,被告人储某自称电视台记者,驾驶印有某电视台标志的轿车四处招摇撞骗,在卧龙区靳岗街道邵沟村、王村乡大王庄村等地取得被害人田某、王某的信任,骗取二人现金各1万元。不久,储某又以承包电视台栏目的名义,骗取王某现金2万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储某退还被害人王某5000元。2017年2月份,储某故伎重演,以承揽绿化种树工程的名义取得被害人万某的信任,骗取万某现金9000元。
卧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储某编造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4.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储某所具有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犯罪手段、犯罪数额、庭审中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遂判决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