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代凤)“王法官,谢谢你帮我与对方进行调解,我一定按照协议按时把钱还上。”日前,在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里,王某不住地感谢执行人员王玉利。
2013年7月,王某驾驶电动车与前方同向行驶骑自行车的程某发生剐蹭,造成程某骨折。经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经桐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偿程某各项损失共计51078.57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赔偿1万余元后,便不再露面,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查询,发现王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表示不是不还钱,确实是自己没有钱了。在王玉利阐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将面临拘留的后果后,王某着急地哭了起来。原来,事故发生后,她与丈夫离了婚,平时她得照顾3个孩子上学,没办法打工赚钱。听了她的话,王玉利及时联系程某,告知其王某的情况。随后,经过王玉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