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桐柏法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先后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多次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同时,不断增强宪法和人大监督意识,采取经常性向人大报告工作、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等形式,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对审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2009年12月31日,在桐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一次性投票通过了10名干警的审判员职务任命。通过任命的审判员在常委会上做了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对通过的10名审判员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始终增强自身素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加强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
二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工作中要树立为民意识,增强群众观念,用好审判权,将亲民、爱民、为民的各乡措施落实到本职工作之中,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三是要始终坚持廉洁司法。信守廉洁,敬法慎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扎扎实实地做好审判工作,做合格的人民法官,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