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4、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管辖;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5、监督所辖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8、管理全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9、承办其他应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构成: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编制343个,其中中院机关行政政法编制285个,全供事业编制40个,派出机构高新法院行政政法编制18个,现有内设机构25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减刑假释庭、执行局、少审庭、赔偿办、法警局、研究室、机关党委、司法行政处、监察室、法技处、老干部处。下属三个事业单位: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一个派出机构:高新区法院。
第二部分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看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最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