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10月17日,西峡县法院在外地某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农民工房某如愿拿到赔偿款。 2016年12月,李某承揽了某建筑公司的建设项目后,雇用房某施工。施工中,房某意外受伤,伤残程度十级。因得不到赔偿,房某诉至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各项损失五万元,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和建筑公司无视生效判决,拒不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因生意经营困难,没有赔偿能力,但调查到建筑公司在某市银行有充裕资金。由于系统原因,暂无法在内网直接进行扣划,于是决定转为异地事项委托。执行干警联系到外地人民法院后,该法院迅速开展相关执行工作,经过5天时间,将建筑公司银行账户五万元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