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网购气枪被扣 后悔了

发布时间:2018-10-30 09:38:11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日前,内乡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被告人孙某通过其微信与李某进行联系,先后从李某处购买PCP1377型子自压式手枪一支、仿美式般高压气枪一支并存放于住处。2018年2月,内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对孙某临时居住地及老家住所进行了搜查,现场扣押了气枪。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两支疑似枪支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一定杀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真心悔过,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根据被告人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⑬4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8年10月30日《南阳日报》A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