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人在杂物间里!” 11月6日清晨,家人说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袁某在家中的杂物间里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找到后,强制带回法院。
2017年5月份,袁某驾驶无证三轮摩托右转下路时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左股骨干骨折,车辆受损。交警大队认定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二次手术费用约8千元。因赔偿问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袁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2 万7千余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拒不履行,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袁某未予回应。网络查控发现袁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和房产。11月6日清晨,宛城区法院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一大早驱车来到汉冢乡袁某家中,敲开门后见到了袁某的妻子,当问及袁某下落时,袁某的妻子说他不在家外出打工去了。执行干警随即进入袁某家中搜查,发现袁某在杂物间里躲藏,当即将其强制带回法院。
因袁某拒不申报财产,还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当天就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