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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徐玉群)“找到了!人在杂物间里!”11月6日清晨,被执行人袁某藏在家中的杂物间里,被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找到。
2017年5月份,袁某驾驶无证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左股骨干骨折。交警部门认定,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袁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2.7万余元。
11月6日清晨,执行干警赶到汉冢乡袁某家中,袁某的妻子称袁某外出打工了。执行干警随即展开搜查,发现袁某藏在杂物间里,当即将其强制带回法院。
因袁某拒不申报财产,还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当天就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