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亚宏举)“今天法院要来强制腾房,锁已经锯了,你赶紧来拉东西吧!”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在社旗县强制清场时,一名占房者正在给家人打电话。当日,在社旗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共强制清理商业用房近8000平方米。
南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申请人朱某、艾某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朱某、艾某购房款100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审理中,原告申请保全了该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社旗县新天地广场3至9号楼一层、负一层的房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其他财产,决定对审理期间保全的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该房产的负一层因产权关系,多名业主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遂决定评估拍卖被查封的所有一层房产。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房产的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需重新测量,但因该房产无人管理,被无关人等强行占用。9月12日,法院发出执行公告,通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5日内腾出执行房产。公告到期后,占房者依然强占。经执行干警多次劝导,占房者拒不搬迁。因涉及清场的房屋较多,法院决定集中警力,强制清场。
11月20日,宛城区人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赶赴社旗县新天地广场,在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开始强制清场。行动中,部分占房者主动腾房,不愿腾房的,由公证人员见证,房内物品被强制搬出。截至当日17时,所有被占房屋全部腾空、上锁,并贴上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