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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王萨娜)近日,申请人魏某到西峡县法院,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7年6月,魏某将17万元借给赵某,由程某做担保。借款到期后,赵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魏某将其诉至西峡法院。经过依法审理,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得知赵某在西峡法院案件多达十起,经过网络查控发现赵某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网络查询程某银行账户,余额虽百元左右,但是却发现程某的银行流动资金很大,不定时有资金转入。执行干警一直未放松对程某的财产查控。
今年10月的一天,执行法官在又一次进行网络查控时,发现程某的账户上余额有8万余元,便立即冻结了该账户。程某得知此消息后,马上联系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对其讲述了当前严峻的执行态势,随后对其明理释法。在巨大的执行力面前,程某两日后便偿还了魏某8万元现金,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