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人民法院九龙法庭

《南都晨报》主动服务调解纠纷获赞誉 多次被基层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发布时间:2018-11-30 15:25:0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两家的房屋坐北面南。在双方家房屋门前由村镇规划的一条东西道路,双方向西出行较为方便。2016年以来,王某曾在道路口堆放杂物,影响张某出行。该矛盾经村委会及司法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多次到镇政府信访,后镇政府邀请九龙法庭法官帮着化解这一邻里纠纷。为促成纠纷化解,九龙法庭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发现双方门前道路口基本通畅,仅有王某家院墙外有一堆沙石,可能影响张某车辆通行。法官们找到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法律条文到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最终,王某同意将其停放在门前道路上的沙石堆移走,并不再设置其他阻碍物,此纠纷圆满化解。

    在审判实践中,九龙法庭多次被基层组织邀请参与群众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2017年以来,该庭诉前化解民事纠纷共12件,指导基层民调组织成功调处邻里纠纷24件。⑥2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郑娜 侯增瑞

    邓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位于邓州市九龙镇,负责九龙镇、文渠镇的民事纠纷审判、调解等工作。近年来,九龙法庭年均受理案件230余件,结案率均在95%以上。九龙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该庭紧紧围绕辖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多次被基层组织邀请参与群众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百姓的高度赞扬。

    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2015年11月26日,因蒙华铁路施工建设的需要,蒙华铁路邓州段施工代表贾某与丁某签订一份迁坟补偿协议。由丁某在当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迁坟事宜,范围包括丁某和另外5人祖辈的坟墓共24座,补偿费用共计7.3万元,全部支付给丁某,由丁某支付给另5人。在丁某领到补偿款后,5人认为,丁某仅将24座坟墓中的8座坟墓迁出,另有该5人祖辈的16座祖坟并没有迁移。丁某领走的补偿款7.3万元,应当返还给该5人4.8万元。但丁某坚持坟已迁出,拒不退还。双方经过村组调解无法协商一致,多人到镇政府信访。

    该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影响铁路施工。九龙法庭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最终,九龙法庭经审理,驳回5原告的诉讼请求。后5原告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工作中,该法庭对辖区内涉南水北调、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施工方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文章出处:11月30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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