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8-12-06 09:47:3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静霞 王崇)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与他人相撞,被公安民警逮了个正着。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处乔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乔某醉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镇平县贾宋镇农商银行门前时,与前方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乔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相关法律,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12月6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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